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NEWS CENTER
/
/
关于实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

新闻中心

关于实施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优惠政策的通知

访问量:
/

通知

  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签约租户: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若干措施》(附件1,以下简称“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增长,现就2022年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减免范围及政策

  (一)减免范围

  承租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区国有产权房屋及使用空间,符合《纾困解难若干措施》要求的制造业小微企业、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民办幼儿园。

  (二)减免政策

  1.免除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减半收取2022年6月1日至8月31日租金。

  2.处于免租期的客户,合同剩余免租期顺延至本次租金减免期限结束后继续执行。

  3.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新起租的客户,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租金按实际租期全免,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租金按实际租期减半,正常免租期顺延。

  4.租金须扣除深圳市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部分(其中7月、8月具体金额待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公布为准)后减免收取。

 

二、减租对象的认定标准

  (一)制造业、服务业

  制造业、服务业的认定标准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附件2);

  (二)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附件3)或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或税务部门认定。

  (三)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以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认定为准。

  (四)民办幼儿园

  民办幼儿园,以我市教育、市场监管或税务等部门认定为准。

 

三、租金减免审核流程

  (一)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幼儿园自行评估所属行业类型,准备相关资料于5月13日前提交(提交资料详见第四条,提交资料地址详见第五条);

  (二)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提交资料的,请提前联系园区招商人员;

  (三)经我司审核后,分批次公示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客户名单;不符合租金减免条件的客户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

  (四)公示途径:深圳市深福保(集团)有限公司外网、各园区公示栏;

  (五)向通过审核及公示的租户发送《租金减免协议》(双方签章确认,一式两份)。

 

四、提交材料

  (一)小微企业

  1.2021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企业需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深圳市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提供2022年4月企业参保记录(示例见附件4);

  (3)企业所得税2021年第四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示例见附件5);

  (4)租金减免申请书(附件6)。

  2.2022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需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至提交资料之日期间最近一期已发生的纳税证明和社保参保证明。若无法提供前两项资料,则提供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小微企业名录查询”结果截图。

  (3)租金减免申请书。

  (二)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租金减免申请书。

  (三)民办幼儿园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深圳市教育、市场监管或税务等部门认定的证照或有关证明文件。

  3.租金减免申请书。

  以上资料企业需盖公司公章、骑缝章、个体工商户需签名。

 

五、园区招商部门联系方式及地址

  0755-23908839

  孔女士 陈先生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4号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10号楼21楼

  

六、监督举报电话

  0755-89666389

 

  最终解释权归生物园招商运营中心所有。

 

扫码获取申请材料及示例

相关资讯

暂时没有内容信息显示
请先在网站后台添加数据记录。
这是描述信息
地址

深圳市坪山区金辉路14号
(锦绣东路和卢辉路交汇处东南角)

招商热线

招商热线

0755-23908839

© COPYRIGHT 2022 深圳市生物医药创新产业园.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