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指南

POLICY GUIDELINES

政策直达快享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深圳市坪山区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17-2020年)》-以坪山区科技创新服务局政策解读为准

创新创业租房补贴

01

创新创业租房补贴

落户坪山之日起连续资助36个月,资助面积以实际租赁面积为准且不超过2000平方米,给予30%-90%的租金资助,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租金资助比例:

+30

%

科技型中小企业

+40

%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0

%

研发投入占应收比重

+10

%

知识产权数

+25

%

坪山区认定人才

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

02

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

对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的高层次人才,坪山区区委组织部认定,在坪山区创办的企业(机构),按人才层次给予创业资助。

人才高奖励金额:

500

万元

杰出人才创业

400

万元

A类人才创业

300

万元

B类人才创业

300

万元

C类人才创业

100

万元

D类人才创业

研发投入奖励

03

研发投入奖励

对符合研发加计扣除政策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的企业,按照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的10%给予研发投入奖励。

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下的,高奖励100万元
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5亿元之间的,高奖励200万元
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5亿元(含)~10亿元之间的,高奖励300万元
工业总产值或营业收入在10亿元(含)~50亿元之间的,高奖励400万元

04

知识产权奖励

境外专利的奖励标准

3万元

/国/项

获境外专利局授权的(不含港澳台地区)

2万元

/国/项

通过PCT途经申请,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多奖励5个国家,且通过PCT途经申请的只奖励1次

国内专利奖励标准

500元 / 1000元

对获得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含港澳台地区),每项分别给予奖励500元、1000元

4000元

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每项给予一次性奖励4000元。 每个单位每年累积国内专利资助的金额高30万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金额高5万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金额高10万元;申请人为个人的,每年累积国内专利资助金额高10万元

*每个单位每年高1000万元,个人每年高50万元

05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或新迁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进入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库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06

生物领域企业奖励

给予高奖励

800万元

对已通过临床试验(包括Ⅰ、Ⅱ、或Ⅲ期)的化学药(1、2类)按项目总投资的20%

给予高奖励

400万元

企业年度高

1000万元

对已通过临床试验(包括Ⅰ、Ⅱ、或Ⅲ期)的化学药(3、4、5类)、生物制品、中药,按项目总投资的20%

一次性奖励

50万元

企业年度高

200万元

取得药品GMP证书(含初次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
或获得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年度高

500万元

取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每一张注册证给予奖励200万元

年度高

500万元

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每一张
注册证给予奖励
50万元

年度高

500万元

将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地址变更到坪山的
企业奖励
50万元

年度高

500万元

将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地址变更到坪山区
的企业奖励
20万元